這些情形下房屋租賃合同無效
- 杭州寫字樓網(wǎng)
- 2021/1/12 13:09:04
(原標題:這些情形下租賃合同無效 記者:羅慧怡 通訊員:李映俞)
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,今年以來,深圳寫字樓、商鋪及房屋出租等租賃市場罕見陷入冷清。但房價高漲,買房對很多人來說并非易事,房屋租賃仍然是大部分人來深創(chuàng)業(yè)或就業(yè)的首選,可以說,受到法律認可的房屋租賃關系對創(chuàng)業(yè)、就業(yè)的穩(wěn)定來說至關重要,要避免一不小心遇到租賃合同無效的情形。據(jù)上川社區(qū)法律顧問、廣東淳鋒律師事務所律師何小兵介紹,根據(jù)民法典、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城鎮(zhèn)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司法解釋的理解與適用》等相關法律條文的規(guī)定,以下這些情形,房屋租賃合同無效:
●無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房屋租賃合同無效。
●出租人與承租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訂立的房屋租賃合同無效。
●違反法律、行政法規(guī)的強制性規(guī)定的房屋租賃合同無效。但是,該強制性規(guī)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。
●違背公序良俗的房屋租賃合同無效。
●出租人與承租人惡意串通,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。
●未經竣工驗收的房屋出租,房屋租賃合同無效。
●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設工程規(guī)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(guī)劃許可證規(guī)定建設的房屋,與承租人訂立的租賃合同無效。
●出租人就未經批準或者未按照批準內容建設的臨時建筑,與承租人訂立的租賃合同無效。
●租賃期限超過臨時建筑的使用期限,超過部分無效。
●違章建筑的房屋出租,房屋租賃合同無效。
●被確定為拆遷的房屋出租,房屋租賃合同無效。
●租賃期限超過二十年的,超過部分無效。
●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人時,轉租期限超過承租人剩余租賃期限的,超過部分的約定無效,但出租人與承租人另有約定的除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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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來源:寶安日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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