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日起寧波可領《浙江省居住證》換領證免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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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2009/10/9 14:40:02
導讀:《浙江省流動人口居住登記條例》已于10月1日開始實施,寧波市正式實施居住登記制度。
《浙江省流動人口居住登記條例》已于10月1日開始實施,寧波市正式實施居住登記制度。
從今天起,只要是在寧波的非寧波籍外來人員,可以攜帶本人身份證及一寸照片到居住地轄區(qū)派出所申領《浙江省居住證》或者換領《浙江省臨時居住證》。
按照《浙江省流動人口登記條例》,未滿十六周歲或者擬居住三十日以下的流動人口,不要求領證的,可以不發(fā)證。已經(jīng)按規(guī)定領取暫住證的,在其有效期內(nèi),繼續(xù)有效;有一年有效期滿需要繼續(xù)居住的,需按規(guī)定換領《浙江省臨時居住證》;在寧波市連續(xù)居住三年,有固定住所和穩(wěn)定工作,申領《浙江省居住證》。
《浙江省臨時居住證》證件有效期為6個月到3年;《浙江省居住證》證件有效期為9年,居住證作為持有人的居住證明,在全省范圍內(nèi)有效。
寧波6區(qū)內(nèi)辦理居住登記和《浙江省臨時居住證》、《浙江省居住證》的申領、換領以及變更登記,都不收取任何費用。
關(guān)鍵詞:浙江省居住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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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來源:錢江晚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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